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
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

咨询福州律师法律顾问单方承诺是否构成连带责任担保

2020-09-17 16:29 来源:zlw003
核心提示: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,保证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,不同保证方式承担债务的情形是不同的,那么单方承诺会不会构成连带责任担保?担保的一般

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,保证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,不同保证方式承担债务的情形是不同的,那么单方承诺会不会构成连带责任担保?担保的一般方式是什么?
 
一、咨询福州律师法律顾问单方承诺是否构成连带责任担保
保证人单方作出承诺的,会不会构成连带保证责任,要依据作出的承诺而定,如果承诺不明确的,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十九条
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 
二、咨询福州律师法律顾问担保的一般方式
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,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。
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,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,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,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,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、运输合同、加工承揽合同中,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,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,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,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回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 
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,保证人单方作出承诺的,会不会构成连带保证责任,要依据作出的承诺而定,如果承诺不明确的,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。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咨询福州律师法律顾问

版权及免责声明: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@163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
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
大家关注
健康导购更多
举报/反馈
链接地址:*
举报内容问题:*请选择举报类型
原创文章链接:
其他理由:
更多问题及建议:
联系方式: